都柏林項目2017、2018、2019級本科生:
2020年下半年榮譽稱號評選已啓動,現將有關評選通告如下:
一、評選依據
1.《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廈大學〔2013〕18號);
2.《廈門大學“優秀畢業生”、“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辦法》(廈大學〔2013〕20號)。
二、名額分配
按照學校的名額分配,我院個人榮譽稱號“三好學生”43個名額,“優秀三好學生”11個名額,“優秀學生幹部”11個名額。各專業各年級名額分配如下:
榮譽稱號 年級/學生組織 | 優秀三好學生 (金融6、會計5) | 三好學生 (金融22、會計21) | 優秀學生幹部 (金融5、會計6) |
2017級 | 金融2、會計2 | 金融8、會計7 | 金融2、會計2 |
2018級 | 金融2、會計2 | 金融7、會計7 | 金融2、會計2 |
2019級 | 金融2、會計1 | 金融7、會計7 | 金融1、會計2 |
注:若各专业、年級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不足分配名额数,学院评审评奖评优委员将进行名额调剂。
三、申報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榮譽稱號的同学,务必认真研读相关通知内容,于11月22日12:00前在學生工作平台(xmuxg.xmu.edu.cn登录个人账号后,点“榮譽稱號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進行申報。在申報過程中務必上傳相關年度事迹證明材料(如獲獎、志願服務或實踐活動證明材料等)。
請申報的同學務必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填報,逾期恕不催報。提交的申報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補,由此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如有疑問請咨詢0592-2189368。
四、注意事項
1.參評學生應符合相應評審辦法中規定的評選條件(見附件1),尤其要正確領會《廈門大學學生表彰獎勵暫行規定》第十一條關于申請表彰獎勵必備條件的內涵,即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學習刻苦、表現突出;
2.參評學生在評審年度必須具有志願服務經曆(包括從事社區服務、環保服務、健康救助、搶險救災、賽會服務、公益服務、支教服務等活動)或者社會實踐活動經曆;
3.“優秀三好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時兼得;
4.个人榮譽稱號评选實行申請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榮譽稱號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學年直至本通知發布前的時間內,學生個人因違法違紀行爲受處罰、處分(包含已存在違紀事實應受處罰、處分的情形)或者有學院評優細則中規定的違反校規校紀行爲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管理要求的,學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參評資格;
6.参评“三好學生”、“優秀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的本科学生,原则上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该达到良好及以上(體測成績見附件《2019年廈門大學本科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輔導員可在學生申報後再審核體測成績)。體質健康測試成績以學校體育教學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測試成績爲准。
7.在榮譽稱號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榮譽稱號,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榮譽稱號评选。
附:學校通知原文:https://xsc.xmu.edu.cn/2020/1117/c3084a421594/page.htm